托马斯·爱迪生是一位著名的发明家,他在19世纪晚期创造出了许多令人惊叹的发明。然而,他的专利所有权问题一直备受争议。有人怀疑他的专利是买的,还是赠的。
爱迪生在1877年获得了一项专利,这项专利涉及到一个名为“电灯泡”的发明。当时,爱迪生正在为自己的公司“托马斯·爱迪生公司”开发电灯泡,他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和制造这个灯泡。
然而,在爱迪生逝世后不久,他的公司被收购,并且他的专利被宣布为赠予。这个说法最初是由一位名叫查尔斯·福斯特的律师提出的。福斯特声称,爱迪生在他逝世前已经将其专利赠予他的家人和朋友。
这个论点引起了许多争议,因为爱迪生在他逝世后并没有将这项专利出售或授予其他人。许多人认为,爱迪生的专利申请应该是买的,因为这个专利的价格在当时非常高。此外,许多人认为爱迪生在专利申请中隐瞒了他的公司身份,这也可能是他获得专利的一种方式。
这个论点仍然存在争议,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爱迪生的专利是买的还是赠的。但是,这个议题一直备受争议,对爱迪生的专利所有权问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